校属各单位:
为建好数字化校园人事分系统,保证数字化校园建设顺利推进,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系统人事信息,现将有关填写要求公布如下:
1、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单位负责人为第1责任人,并指定专人负责。各单位要慎重收集数据、填写数据,并统一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于11月27日下午5:00前上报至办公楼427室人事处。
2、电子文档要求拷贝。为确保教工信息安全,任何部门或个人严禁通过网络QQ、邮箱等发送、传递包括诸如:教工号、身份证号等教工个人信息。
3、附件1要求纸质双面打印(本人签字确认),附件2-11只需要电子文档。(注:附件2-11为汇总表,内容在附件1中均可找到,由所在单位汇总填写,需与附件1一致。附件4-11存在每个教工号多个记录情况属正常,便于导入。日期填写时要写为格式日期型,如:2001年1月)
4、若教工不在校,必须别人代填写的,需征求本人意见,并在签字填写为“××代填写”。如因教工个人填写信息不及时、不正确填写数据,将会导致以后个人信息门户无法登录,或者个人待遇无法兑现,影响向学校各部门提供利用等,后果一律由个人负责。因此,请广大教工个人务必谨慎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。
人事处
2014年11月20日